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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逆罪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没有规定涉恶罪这一罪名,涉恶罪是一种概括性说法,指的是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但是形成了一个恶势力团伙所构成的犯罪行为。涉恶被告人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其中的量刑最轻判处管制。
    一、一般纵容犯罪该怎么处罚
    纵容犯罪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纵容罪的全称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即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故意伤害调解后可以不起诉吗?
    是可以的,故意伤害罪是刑事犯罪,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但是并不能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受害方可以就附带民事诉讼申请撤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罪一般不属于涉黑涉恶犯罪,但施害人为黑社会组织成员的,属于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分析:本案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特征
    本案被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杨叙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朱帅等其他被告人、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性是准确的、符合法律规定。
    那么,何谓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刑法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组织。该组织一般具有如下特征:人数较多,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非法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同时,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围绕上述特征,我们对该犯罪组织进行分析,不难看出该犯罪组织已经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特征。
    首先,杨叙为首的被告人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确定。他们纠集在一起,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活动,只要领导者杨叙一声令下,其他被告人就积极参加,并对杨叙惟命是从,多实施绑架、故意伤害以及非法拘禁等系列犯罪行为。
    其二,该组织的活动经费都是被告人杨叙一伙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得的。
    为了发展和壮大该犯罪组织,被告人杨叙一伙不但帮助他人实施伤害、绑架、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以及其他非法行为,并从中获取酬劳、分给组织成员。而且在经过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精神威胁下,还插手控制当地的铝矿开采,在鲁庄、张庄范围内的大部分铝矿中占有股份或取得铝矿控制权,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以支持该组织活动。
    第三,被告人杨叙犯罪集团,通过组织、策划、实施绑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致使多人受伤,具有鲜明的暴力性。
    第四,该犯罪集团通过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许多群众对他们都十分惧怕,夜间不敢随意出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因此,根据刑法294条的规定,被告人杨叙等人的行为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特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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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