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 |
释义 |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④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该50年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仍适用著作权的一般规定。 ⑥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⑦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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