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都能领结婚证吗 |
释义 | 不是在哪都能领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则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领结婚证要带什么手续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手续有:持必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如何办理结婚证啊? 结婚证办理的方法:首先,男女双方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合格的,当场发给结婚证。 三、结婚证在哪里领? 结婚证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完成《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的填写后,婚姻登记员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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