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律师 可以会见嫌疑人,非律师不可以。在刑事案件处于侦查的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如果不请律师,那么在侦查阶段,家属是无法见到当事人的,不利于了解案情。 二、更有利于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真相。律师可以了解案件事实,能够提早制定辩护策略,并与 犯罪嫌疑人 就事实部分充分沟通,让辩护工作尽早开展。与不请律师相比,请律师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对案件真相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 、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 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