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结婚登记的情形: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完全自愿; 4、男女双方之间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5、男女双方不存在另一段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一、禁止结婚有哪些法定情形 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 1、结婚是被人胁迫的; 2、男性没有满22周岁,女性没有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有重婚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男女双方都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 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结婚: (1)重婚的; (2)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相关规定 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结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积极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消极条件:不得有禁止结婚的情形: (1)有配偶者;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民法典》实施以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将不再是婚姻无效的条件。(《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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