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的条款不包括 |
释义 | 质押合同条款不包括保证时间,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任何的抵押合同之中,都必须要包含质押财产的名称、担保的范围等内容。 质押合同生效要件为: 1、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2、质押的财产不能是不动产; 3、出质人与质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质押合同是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5、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5、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质押合同条款有哪些: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