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产品描述一致的,不属于著作权的侵犯。因为著作权所指向的是“作品”。且该作品一般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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