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
释义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个地方出台的XX省/XX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一、非法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中建在哪个部门管? 怎么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国建筑,组建于1982年,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大型建筑房地产综合企业集团。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是为数不多的不占有大量的国家投资,不占有国家的自然资源和经营专利,以从事完全竞争性的建筑业和地产业为核心业务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三、武汉合资公司设立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满足的条件有: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他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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