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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的是什么权利
释义
    

法律主观: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一)国家所有权。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不仅是国家政权的承担者,而且是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所谓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二)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在物权法上就是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是指集体组织以及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三)私人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就是指公民个人依法对其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享有的权利,以及私人投资者投资到各类企业中所依法享有的出资人的权益。,(四)社会团体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是指各类社会团体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社会团体种类很多,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文艺团体、学术研究团体、宗教团体等。,(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在我国,所以权通常都是指对物的所有权,而按份共有也可以指物的按份共有,也可以指对其他物品的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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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9: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