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应该如何行使股东权益 |
释义 | 行使股东权益需要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者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行使。 作为股东享有很多权益,如可以查询公司的财务账簿,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议;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提起诉讼;可以要求解散公司;可以转让股份等。具体应当主张何种权益,要根据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何保护小股东权益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办法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在出现不分配利润等不利情形时,可以对公司的该决议投反对票,并请求公司回购股份; 2、在出现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小股东可以联合起来请求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权益清算如何救济 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在申请审查阶段,受案法院应当召开听证会,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其在自行清算中不存在故意拖延清算,或者不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和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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