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院护理等级一二三级标准 |
释义 | 养老院护理等级一二三级标准: 1、三级护理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基本能自理者,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2、二级护理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和他人帮助的老年人;或年龄在80岁以上者。 3、一级护理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者;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者;或年龄在90岁以上者。 级别护理服务范围: 1、自理养员:换洗床单、被罩、打开水、打饭、洗餐具、定期测体温、血压、脉博,组织活动; 2、一级护理:同前项,清洗毛巾、脸盘、牙具、叠被褥、整理床上用品。理发、剃胡须、剪指甲、洗外服、协助日常生活; 3、二级护理:同前两项,帮助洗头、洗脚; 4、三级护理:同前三项,换洗尿布、协助大小便、清洗下身、帮助穿脱衣服、服药; 5、四级护理:同前四项,接倒大小便、全身清洗、做晨、晚间护理; 6、五级护理:同前五项,喂饭、喂药、清洁口腔、观察养员的身体变化情况,定时翻身扣背; 7、特级护理:随时观察身体变化情况,及时汇报与沟通,做好鼻饲喂养、口腔护理。 综上所述,等级服务标准是根据老人的年龄、生活自理程度、身体状况以及特殊要求而制定的。它分为三级、二级、一级护理和专门护理。 【法律依据】: 《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二十五条 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 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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