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什么 |
释义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对于合同是否显失公平进行判断的时间点,应当是订立合同之时为标准。故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情势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而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 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 合同订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二、诚实信用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 合同履行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三、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 四、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有效成立以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显失公平,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和解除合同。 二、不可抗力法律理解有哪些 不可抗力法律理解如下: 1、不可抗力一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履行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并不要求合同无法履行,情势变更后合同即使仍然处于能够履行的状态,但如果履行合同过于艰难,或者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其结果与订立合同时的目的相违背,按原合同履行必然导致显失公平; 2、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当事人只要依法取得了确切证据,履行了法律规定的通知义务、防止损害扩大的义务等相关义务,不履行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而情势变更情况下履行合同将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 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怎么区分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区分方式: 1、如果误解的一方只能证明自己因缺乏经验或不仔细而发生了误解,不能证明对方是否利用了自己的无经验和轻率,则应按重大误解处理。 2、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通常是双方利益严重不平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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