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直行车辆与变道车辆在正后方发生撞击是变道车的责任。车辆在正常行驶中不可以随便变换车道,变道时应注意前后方来车,具体的责任认定需要交警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 来划分。 法律客观: 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