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高速收费站前可以掉头吗
释义
    高速收费站前不能掉头。高速公路上掉头的危害如下:
    1、给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了巨大的危险;
    2、给高速公路的正常行车带来风险;
    3、妨害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会危害到整个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一般扣分原则
    具体扣分细则如下: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二、汽车倒退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
    扣3分。有逆行情况的,一般是进行警告,同时在20-200元之间进行罚款处罚,另外还需要扣3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
    机动车逆向行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路段逆向行驶,也就是单行线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但这种违法行为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由于路面较窄,车流量大等因素,目前市区共有31处设置成单行线,减少了道路拥堵现象的发生。然而尽管路口设置有醒目的交通标志,却仍有驾驶员熟视无睹,径直将车辆逆向驶入单行车道。
    另外一种就是路口逆向行驶,这一种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在我国,是行车靠右的,如果行车在分道行驶的马路上靠左侧行驶,就是逆向行驶。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很大的危险。且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逆向行驶,与顺向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
    三、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0: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