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次考取的驾照有效期限是6年,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一个周期12月)均未达到12分的,第二次换发10年有效期驾驶证,在10年的有效期内如果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第三次换发长期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按照规定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天向发证地车管所提出换证申请,申请前需要将驾驶证相关的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驾驶证保持在正常状态,并提交如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持外省、市身份证的还需暂住证)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3、本人近期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4、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材料;5、申请人在车管所内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按填表须知填写。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