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二级重伤判几年 |
释义 | 伤情只有轻伤、重伤和轻微伤,没有级别之分,伤残才有级别,共分十个级别,最重是一级,最轻是十级。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重伤是3-10年。但是伤残在6级以上的,如果手段特别残忍的,是要判10年以上的。当然什么是手段特别残忍是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没有明确的、具体的、详细的、权威规定。 重伤两级,如果没有赔偿正常可能会判12-14年。如果已经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会轻一些。当然,法院量刑很复杂,有自首情节、立功情节都会有不同的量刑。 扩展资料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 2、工伤职工可以结合自己的伤情比对《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条文,对自己的伤残等级进行估算。 3、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根据中国刑法第85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可定为重伤。 (1)使人肢体残废或毁人容貌;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它器官机能; (3)其它对于人体健康有重大伤害者。重伤的具体标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6年8月15日曾联合下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用)》的规定。 伤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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