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合同要约成立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商业合同要约成立的条件有: (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一、要约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二、要约与邀请的区别在哪里? 1、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或者撤销; 2、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3、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 三、广告里的邀约是要约还是要约? 广告里一般说的是邀约,即要约邀请。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可以构成要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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