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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法律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副部级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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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3/29 1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