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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施工合同上的施工时间怎么写
释义
    根据《民法典》对合同成立时间的法条规定,应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该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最后签章的签注日期,则以该签注盖章之日为合同成立日;若无,则鉴于履行行为原则上应该晚于合同签订日,故在能证明履行行为的基础上,该履行行为应可以视为合同成立的起点。
    具体如下:
    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二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施工合同重要条款有哪些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795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二、施工合同备案要交什么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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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5: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