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年度合同也叫“开始获利年度”,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无论其开业当年的实际经营期长短,均应从该年度起连续计算减免税期限。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计算享受减免税(两免三减半)的年度。减免税期限自开始获利年度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