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著作权作品类型 著作权作品类型包括的类型,要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著作权作品申请的流程 著作权作品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在代理机构的协助下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因为作品有音像作品、美术作品等多种分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申请人先具体咨询专业代理机构)。 1.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作品完成形式、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等; 2.需要提供申请者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等; 3.填写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以及权利保证书; 4.签字盖章; 5.交纳登记费。严格按照版权局的作品登记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6.审核。合格后送省版权局领导领导审批,合格后由省版权局核发作品登记证,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自材料齐全日开始,在2~3个月的时间内办妥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并取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作品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属于创作,而不是抄袭。 2.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的创作。 3.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