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签字、盖章和按指印具有同等效力。当双方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只有在双方都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后,合同才成立。然而,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那么该合同也会成立。即使法律、行政法规或双方约定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该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分析 有效,盖章与签字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销售合同的法律效力与盖章和签字的关系 销售合同的法律效力与盖章和签字的关系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要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才能具备法律效力。签字是表明双方同意合同条款的重要方式,也是证明双方真实意愿的重要证据。然而,盖章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被视为有效的合同确认方式。例如,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盖章可以作为法律上有效的签字替代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盖章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域可能不被视为有效的签字形式,因此在跨国业务中需要谨慎对待。总之,为了确保销售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最好在合同上既盖章又签字,以免发生法律纠纷或争议。 结语 盖章与签字具有同等效力,对于销售合同的法律效力至关重要。签字是确认双方同意合同条款的重要方式,也是证明双方真实意愿的重要证据。在某些情况下,盖章也可以被视为有效的合同确认方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跨国业务中,不同司法管辖区对盖章的认可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为了避免法律纠纷或争议,双方最好在合同上既盖章又签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