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妻子残疾可离婚的。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残疾的,就不可以提出离婚,夫妻任何一方仍然拥有要求离婚的自由。且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由双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起诉离婚的,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判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