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妻子残疾的情况下,丈夫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若夫妻自愿选择离婚的,可以在此情形下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予以解除婚姻关系。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其法院审理之后认为其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如果不能确定感情破裂的,第一次起诉中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