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人向我转账分手费是犯法的吗 |
释义 | 情人向己方支付分手费是不违法的。法律没有分手费的相关规定,索要分手费是不违法的,拒绝支付分手费也是合法的,是否支付分手费双方协商决定就可以了,但是不能强迫他人支付分手费。 一、借条怎么写是合法有效的? 1、标题要表明条剧的性质,标题与正文不留空行表明借款目的。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赌债、分手费等)抗辩。出借方式。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出借人。姓名全名,且应与身份证记载一致,姓名可重名,但身份证号唯一。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应同时写明,避免串改。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_36(月利率2_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的方式表述。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期限明确,借期也应大写。管辖法院。建议约定为出借人户籍所在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2、借款人的姓名应全名并附上身份证号,同时捺印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 二、女人要分手费算敲诈吗? 女人要分手费不算敲诈。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分手后女方当事人索要分手费一般不以敲诈勒索定性,但如果双方产生争议后诉诸法院要求以金钱补偿“青春损失”,法院一般以该诉讼请求违背公序良俗不会予以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在我国青春损失费法律上支持吗? 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在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时要求另一方对自己的付出、陪伴进行金钱上的赔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青春损失费”。基于同居或者两性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因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合意,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相互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合法的借贷形式受法律保护,但若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则借贷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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