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申请调查令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具有一定调查取证的权利。但是实践中,很多证据材料是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掌握,律师要查阅、调处这些材料,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和困难。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材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人民法院授权范围内向协助调查人调查收集证据。那么在申请调查令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申请律师调查令的时间 申请调查令一般在起诉、审理、执行阶段提出。 起诉阶段申请调查令,一般在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应当限于立案所需的证据。 审理阶段申请调查令,一般在案件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执行阶段申请调查令,一般在执行完毕前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应当限于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关的证据或者财产线索,以及违反限制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转移财产等情况的证据。 申请调查令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授权委托书; (三)律师事务所的委托、指派公函; (四)申请律师的有效执业证书; (五)共同参与调查人员的身份信息材料。 调查令申请书一般载明的内容 (一)案件编号(立案阶段申请的除外); (二)当事人、申请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申请律师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四)共同参与调查人员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或者公民身份号码)、律师事务所名称; (五)协助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六)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具体范围; (七)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拟证明的事实、与案件的关联性; (八)无法自行调查取证的客观原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调查令的时效性 持令律师应当在调查令有效期限内调取证据,取得证据后应当及时将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提交签发法院。协助调查人未提供证据的,应当给予说明。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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