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重疾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常常会针对被保险人的继往病史提出质疑,这时就需要进行评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生应该对被保险人的继往病史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在承保的时候应当告知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导致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重要情况发生变化,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进行健康状况调查。” 4.《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信原则,自愿、平等地协商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5.《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案质量管理制度,对病案信息负责,并及时完整地记录病人医疗情况。” 综上所述,保险人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继往病史的信息,并进行评估。医生应当对被保险人的继往病史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以保证保险公司的权益。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