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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什么?
释义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其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
    另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行为,而仅仅对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破坏竞争规则的有奖销售加以禁止。
    不正当交易行为有哪些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别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两种类型。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吗
    不正当竞争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是否属于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法律依据
    《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等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起止时间、开奖时间、地点、方式和奖品种类和数量、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弃奖条件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三)对已经公示的有奖销售事项做不利于消费者的变更;
    (四)不按承诺兑现奖品、奖金;
    (五)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未及时明示各类奖项兑奖情况。
    (六)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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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3: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