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
释义 | 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与保证书的效力不同,法院一般不会认可对方违反忠诚协议需支付损失费的约定。然而,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导致离散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一方出轨写下的保证书,如果真实表达当事人意思,应具有法律效力。忠诚协议可以在婚前或婚后签订,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这些约定仅对当事人有效。 法律分析 一、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在婚前或婚后夫妻之间所签的忠诚协议往往涉及到效力的问题,内容有效才能够得到保障,如果内容无效,法律不会保障。对于此协议书效力的判断要根据具体内容来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有效还是无效,虽然原则上来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来说,对于人身忠实义务的约定往往是无效的,对于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对于“如对方违反忠诚协议,需给另一方100万”这样的约定一般法院是不认可的。 二、夫妻之间的保证书有效吗? 夫妻之间因忠诚问题签订的协议除了忠诚协议之外,还有保证书。保证书一般是在一方有婚外情情形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以后不在犯而签订的协议书。 《民法典》允许夫妻双方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过错导致离散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现行法律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但尚未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的一方应如何承担相应责任未做具体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进行约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方出轨写下的保证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的话,应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将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对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作了严格而具体的列举,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此之外的不忠实行为,是一些轻微的侵害行为,属于道德的调整范畴,还没有纳入法律的强制调整范围之内,因此,夫妻忠诚协议约定或承诺的各种违反忠实义务的“损失费”、“赔偿款”等,符合《民法典》规定,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这一规定,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并不是只能在结婚之后签订,也可以在结婚之前就进行约定,而结婚之后正式生效。对于这样的行为,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做出的约定,那么还是会认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这样的行为仅仅是对当事人有效。 结语 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和保证书在法律上的效力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处理方式,并且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然而,对于轻微的不忠实行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因此,夫妻之间的协议约定或承诺的违反忠实义务的赔偿款等,需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夫妻之间的约定,只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且真实意思的表达下,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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