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过世后,如何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妻子的名字? |
释义 | 丈夫去世后,根据遗嘱或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正,提交相关材料可将房产证改名。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情形收取费用,住宅类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法律分析 丈夫去世后,需要将房产证进行改名。如果有遗嘱的话,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可以前往相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正,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丈夫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的相关信息和凭证、可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者关系的相关凭证、妻子的相关身份证件以及其他可能用到的必要材料。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拓展延伸 房产继承与名字变更:丈夫过世后,妻子如何合法拥有房产? 在丈夫过世后,妻子如何合法拥有房产?首先,妻子需要确认是否存在遗嘱或遗产规划文件,这些文件可能明确规定了房产的继承方式。如果没有遗嘱,妻子可以根据适用的继承法规定来继承房产。通常情况下,妻子作为丈夫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房产。接下来,妻子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申请遗产证明和进行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这可能需要提供丈夫的死亡证明、结婚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妻子可以联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咨询具体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办理名字变更手续,以确保妻子能够合法拥有房产。 结语 在丈夫去世后,妻子合法继承房产的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如有遗嘱,可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若无遗嘱,则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房屋产权信息、继承人与被继承者关系证明、妻子身份证件等。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不动产登记需缴纳费用。对于住宅类登记,每件80元;非住宅类登记,每件550元。妻子应确保按法律规定办理名字变更手续,以合法拥有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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