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名字但老婆死亡怎么办 |
释义 | 丈夫过世后,把房产更名到妻子名下需要办理:丈夫的所有继承人(除了妻子)书写放弃继承声明,经所有的继承份额归妻子了,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材料必须办理公证。若过户给孩子,需要办理丈夫的所有继承人(除了妻子)书写放弃继承声明,经所有的继承份额归妻子,然后妻子写赠与给孩子的声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材料必须办理公证。 一、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有义务还钱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要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丈夫是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欠债务由配偶偿还。 2.如果丈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丈夫所欠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 3.如果丈夫所欠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丈夫死亡后,如果妻子继承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妻子不需要偿还。 二、婚姻中丈夫不给妻子钱怎么办 婚姻中丈夫不给妻子钱的解决方式如下: 1、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而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付给其一定扶养费的权利; 2、婚姻中丈夫有对妻子的扶养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丈夫不给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2、人民法院不受理,说明理由;受理,进行开庭调解,审理;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对于丈夫不给钱,属于侵犯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若妻子能举证证实因该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二、婚姻中丈夫不给妻子钱,可以申请分割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只要是合法合理取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妻子也享有对该财产的处理权,而且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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