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有记录吗? |
释义 | 只要是登记过的婚姻,即使是无效婚姻,也会有记录。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第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一、档案局保存结婚证多少年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历史记录,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凡是在我国境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公民,其档案都将得到妥善保管。 二、离婚协议原件丢了是否可以补办 离婚协议原件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款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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