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不起诉罪名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这几种。刑事诉讼中不起诉的条件如下: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刑诉法161条规定撤案条件 刑诉法161条撤案的条件: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出现以上六种情形,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二、醉驾检察院不起诉程序 有以下情况醉驾可以申请检察院不起诉:(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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