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议写“借条”。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在举证责任上借条更易于举证,原告的诉讼请求更易于得到法院的认可。 1. 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 2.注明借款金额大写; 3.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4.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 5.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