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告送达的期限要求 |
释义 | 民事诉讼的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一、仲裁受理通知书可以邮寄吗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可以邮寄送达,也还有其它方式送达:(1)直接送达。仲裁庭派员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送达的仲裁裁决书,送达人邀请见证人到场,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情况,把仲裁文书留置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3)委托送达。仲裁委员会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送达。(4)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5)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或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法院的电子送达文书不签收可以吗 法院的电子送达文书不签收也是可以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电子送达后没人签收,法院会选择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三、行政处罚后应当如何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2)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可以适用留置送达。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3)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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