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巡查办由哪个部门管理? |
释义 |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纪委下设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巡视组是临时机构,组长必须由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兼任,不同级别的干部可以担任组长。 法律分析 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正科级。 巡视组是临时机构,没有法定的行政级别,但是组长必须由一定级别的领道干部兼任,普通干部不能担任。不是组长是什么法定级别,而是组长要由一定级别的领道干部兼任。省纪委巡视组组长可以由正厅级干部兼任,可以由副厅级干部兼任,也可以由正处级干部兼任。 拓展延伸 巡查办的职责和职能是什么? 巡查办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设立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和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负责对各类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第二,开展各类专项巡查,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以解决和预防潜在的问题和风险;第三,收集、整理和分析巡查数据和信息,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第四,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加强巡查工作的监督和协调,确保巡查工作的高效运行;第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巡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巡查办的职责和职能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 结语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机构,位于县纪委,担任县委工作部门的职责,机构规格正科级。巡视组作为临时机构,虽然没有法定行政级别,但组长必须由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兼任,普通干部不可担任。省纪委巡视组组长可以由正厅级干部或副厅级干部兼任,也可以由正处级干部兼任。巡查办是政府相关部门设立的专门机构,职责包括定期巡查、专项巡查、数据分析、协调合作和宣传教育等,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七条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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