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村民乱倒生活垃圾违反环保法吗?怎样处罚,有法律依据吗?并没有相关法律对村民生活垃圾污染做出相关处罚意见。但对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做出了相关规定,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三)工程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四)工程施工单位不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五)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以上就是律师对于农村村民乱倒生活垃圾违反环保法吗?怎样处罚,有法律依据吗的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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