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占用村民土地该咋办 |
释义 | 村委会占用村民土地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当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村务事项时,村民的救济途径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职责是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相关内容。有关单位未履行调查处理、告知答复等义务,构成履责行为不合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有侵害村民合法权益行为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检举投诉。 一、权利人维方式 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解处理; 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农村村民强占集体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综上所述,村委会占用村民土地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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