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门诊报销。病种:意外伤害引起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2、门诊紧急抢救。病种:昏迷、严重休克、严重脱水、大出血;由严重创伤引起的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3、住院。病种:无限制。4、慢性病。病种: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恶性肿瘤晚期、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脑血管病恢复期、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11种疾病。5、生育。包括剖腹产和正常分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