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
释义 | 第一步:申请 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银行网点找工作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柜台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后,将填好的表连同携带的资料一并提交上去即可。 第二步:审核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收申请后会根据资料展开审核,然后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步:放款 若准予提取,管理中心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申请提取的款项发放到账。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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