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庭的法官需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6.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7.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二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七)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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