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如何规定财产继承权的分配原则?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方式,遵循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按照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继承,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但需满足条件:无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合法有效,继承人具备资格且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财产继承权如何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继承权的分配遵循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的原则。遗产的继承顺序按照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进行,其中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但遗嘱继承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合法有效以及继承人具备继承资格等。继承权的丧失、放弃或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均会影响遗嘱继承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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