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的继承制度是 |
释义 | 继承制度,规定自然人死亡之后其财产归属的法律制度。 1、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首先,订立遗嘱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要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其次,订立遗嘱也应当符合遗嘱的形式和实质要件。结合法律规定综合来说,具有如下情形的遗嘱无效: (一)一般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能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所订立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6)违背公序良俗的遗嘱无效; (7)立遗嘱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遗嘱无效; (8)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二)特殊情形 (1)立遗嘱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2)继承人故意杀害立遗嘱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形时,立遗嘱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如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则其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原则处理; (5)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的,遗嘱无效; (6)遗嘱没有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7)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之前所立的遗嘱无效。 2、立遗嘱后又对遗嘱财产进行了处理,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因此立遗嘱后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对遗嘱财产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处理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遗嘱财产处分行为与遗嘱不符的,以实际行为为准。 3、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应如何执行?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如果遗嘱人在民法典施行前立有公证遗嘱,民法典施行后又立有新遗嘱,其死亡后,因该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发生争议的,也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子女可以作为父母订立遗嘱时的见证人吗?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遗嘱对遗产的处分直接影响到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见证人如果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则他们做见证人就难以保证其遗嘱见证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因而子女不可以作为父母订立遗嘱时的见证人。 另外,与子女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作为见证人,比如子女的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5、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时如何处理?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的,遗产分别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处理。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相抵触的,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据遗赠抚养协议取得遗产的受遗赠人需要在承担对遗嘱人履行生养死葬的扶养义务后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权利获得基于协议中义务的履行,因此具有一定对价性。而按照遗嘱取得遗产的继承人具有一定无偿性。 6、放弃继承和放弃遗赠应分别在什么时候作出意思表示? (1)关于放弃继承意思表示时间: 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点以及书面形式要求下做出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如果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否则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2)关于放弃遗赠意思表示时间: 放弃遗赠应当在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7、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接受遗赠,遗产怎么处理? (1)关于放弃继承: 继承人中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的,其应继承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如果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受赠人和酌情分得遗产的人,则其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2)关于放弃遗赠: 受遗赠人在得知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必须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明确意思表示,如果没有明确表示的,则视为放弃遗赠。如果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则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关于接受继承和遗赠: 如果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都愿意继承和接受遗赠的,则遗产优先由受遗赠人接受。遗赠范围之外还有遗产的,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8、放弃继承或放弃遗赠之后能反悔吗? (1)关于放弃继承能否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书面形式作出。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院不予承认。因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2)关于放弃遗赠能否反悔: 受遗赠人放弃遗赠之后不能反悔。因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9、父母去世后,其生前债务由子女来偿还是天经地义的吗? 如果子女放弃继承的,对于生前父母的债务可以不用偿还。 如果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则子女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父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对于超出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子女可自愿偿还,但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 10、放弃继承权的子女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吗?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并非因财产继承关系而产生,因此子女即便放弃了继承权,也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同时如果子女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父母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情节恶劣的,甚至会构成遗弃罪。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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