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对的。公平正义理念体现在审判工作中就是要做到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最初的外在表现形式首先就体现在司法程序的公正,这是当事人和公众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是能够通过诉讼活动直接体验和感受到的。其次才是实体处理的公正,包括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实体法律得当,裁判结果合法合理。同时,司法公正还有效率的公正和司法平等上的公正,因为“迟来的正义就是非正义”,司法活动中能够对各类诉讼主体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以最小的诉讼成本,求得最大限度的公平与正义,也是司法公正的基本内涵。由此可见,落实公平正义理念,实现司法公正,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科学、规范的制度作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