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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手续能否在未去单位的情况下完成?
释义
    离职手续:本人最好亲自办理,但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注意工作交接、离职原因、经济补偿、工资结算、离职证明,需跟进社保转移手续。若无法亲自办理,可与人事部确认代办、邮寄表格或视频录像办理。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离职手续一定要本人亲自办理,但在实习中离职手续是要本人亲自办理比较好,离职手续需要办理工作交接的。
    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注意: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做好工作交接。在离职手续上签字前一定要看清离职原因,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的关键。离职前结清工资、经济补偿并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跟进用人单位在离职15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离职怎么办?
    1、与公司人事部确认是否可以代办离职手续。
    2、相关离职表格邮寄寄回公司。
    3、视频录像办理离职手续。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离职手续一定要本人亲自办理,但是离职手续最好本人到场。
    拓展延伸
    在未到达工作地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完成离职手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手续通常需要在员工到达工作地点后进行。然而,有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在未到达工作地点的情况下完成离职手续。例如,如果员工因身体健康、家庭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到达工作地点,可以与雇主协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能会考虑接受员工的离职申请并完成离职手续。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雇主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建议。
    结语
    离职手续的办理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但对于实习生来说,最好还是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办理离职手续时,劳动者需要注意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做好工作交接,并确保在离职前结清工资、经济补偿,并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离职,可以与公司人事部确认是否可以代办,或者通过邮寄相关表格或视频录像办理。总之,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最好还是本人到场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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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1: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