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转让的,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4、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5、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一、租户不交租金怎么处理 租户不交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擅自转租承租房屋; 2、擅自转让租赁房屋,转借给别人或者转让使用的; 3、擅自拆除、改变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 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租赁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租赁纠纷必备的法律证据都有哪些 租赁合同纠纷需准备的证据: 1.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据: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公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2.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2)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迟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3)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3.其他证据。 三、逾期不交房租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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