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银行本票按照其金额是否固定可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不定额就是银行本票上的金额一栏是空白的,签发时填写金额;定额指银行本票上已经印有额度,常见的额度有1000元,5000元, 10000元和50000元。 银行本票使用时会有一定的优点,比如信誉度高,支付能力强;不存在票款得不到兑付的问题等,不过使用时需要注意,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银行本票填明“现金”字样的不能背书转让。 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标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最后就是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三条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第七十四条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