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贵港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各专业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点击“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栏目查询。 二、贵港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考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