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地方政府的作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 (2)领导和监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执行经济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建设、民政和公安等工作; (4)依法任免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保护公共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6)监督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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