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举报方法如下: 1、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2、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综上所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刑法分则第二章所规定的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下列行为属于《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 (一)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二)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三)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六)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